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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项目和“校外导师贤才引进”项目的通知

2023-03-27 15: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院校:

为全面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历教育与行业需求的衔接,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生的职业发展和就业能力,并从源头推动解决行业吸引人才的问题,实现行业与院校的双向互通,我们将在全行业内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项目和“校外导师贤才引进”项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项目

(一)目的。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与相关院校打通学生实习或毕业生招聘需求对接通道,增进相关院校对行业的了解,为院校学生提供实习或就业机会,提升职业发展和就业能力。

(二)具体情况。

1.征集对象和内容。中注协暂定直接面向2021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5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详见附件1)征集实习岗位和招聘岗位需求。各地方注协根据行业需求确定实习岗位和招聘岗位需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

2.招聘对象。中注协征集的实习或招聘岗位需求,将以定向和自主形式向相关院校推送,即,将搜集的岗位需求直接面向19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及中注协联系院校(附件2)实时推送,中注协将根据项目开展情况逐步扩展至其他有意愿参加项目的会计类重点学科“双一流”院校;同时,我们将相关信息放在中注协网站“公共服务”-CPA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工程”-“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栏目内。我们鼓励各地方注协采取适当的方式宣传和发布相关信息。

3.项目时间。该项目将长期开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鼓励并欢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向中注协和地方注协提供实习或招聘需求信息。

4.征集方式。2021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5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2023年正式招聘或实习实践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发送至中注协相关联系人。

 

2023年正式招聘或实习实践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二维码

为便于工作开展,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CPA专业招聘群”,也可以通过添加好友的方式(微信号:13520293043),加入该群。

 

CPA专业招聘群”二维码(二维码七日内有效,过期可添加微信号13520293043加入群)

二、关于“校外导师贤才引进”项目

(一)目的。整合注册会计师行业资源,为相关院校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学科建设提供覆盖职业生涯教育、就业创业指导、专业实习实践的校外导师队伍。

(二)具体情况。

1.征集对象和内容。中注协暂定直接面向19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及中注协联系院校,征集面向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校外导师需求;中注协将根据项目开展情况逐步扩展至其他有意愿参加项目的会计类重点学科“双一流”院校。我们鼓励各地方注协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各地高校征集面向行业的校外导师需求。

2.征集时间。该项目将长期开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鼓励并欢迎相关院校及时向中注协和各地方注协提供校外导师需求信息。

3.征集方式。19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及中注协联系院校将校外导师需求信息(文字或网站链接)发送至我会。中注协征集的校外导师需求,将及时向2021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5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行业高端人才推送;同时,我们将相关信息放在中注协网站“公共服务”-CPA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工程”-“校外导师招贤纳士”栏目内。我们鼓励各地方注协采取适当的方式宣传和发布相关信息。

三、其他

1.各地方注协要因地制宜开展上述两项工作,广泛宣传并积极推进;同时,汇总本地区事务所招聘信息和院校聘请校外导师的信息,审核把关后,定期集中发送给中注协相关联系人,我们将同时在中注协网站发布。

2.请各地方注协将相关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及时发送中注协相关联系人,我们将定期汇总并宣传各地方注协好的做法和经验。

中注协联系人:颜世强

电子邮箱:1341063740@qq.com

联系电话:(01088250157

 

附件:

1.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五十家名单

2.19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及中注协联系院校名单

3.2023年正式招聘或实习实践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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