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项目的通知
2023-10-16 16: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的精神,培养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的基础性人才,我会联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中开设“国际化人才方向”。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审计(125700):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审计专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20人。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信息确认及缴费工作。详情请阅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北京会院招生简章”,见附件)。
四、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日期:2023年12月23日。
地点: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科目: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和204-英语二(100分)。
2.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认,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
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具体情况详见北京会院招生简章。
(二)录取。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学习的相关规定
1.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第一年每个月集中授课一周或周末授课,第二年可在岗工作并完成论文写作与答辩。
2.学费。学费共计12.8万元,由个人支付,分两次交清。学生如为
会员、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或者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职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缴纳社保情况等证明,经
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相关学费优惠政策,学费共计10.8万元。
3.学时抵免。如学生为
会员,入学参加该硕士专业学习的学时,可以凭借入学通知书及当年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出具的按时完成所有学习安排的相关证明,向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继续教育学时抵免。
4.住宿安排。学院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具体情况请咨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与宣传中心,电话:(010)64505080、64505171、64505023。
请各级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各相关单位视情况鼓励并支持广大行业会员、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各级协会工作人员报名。
2023年10月16日